2月22日,房山区环保局生态环境执法支队第六大队在琉璃河检查站严查进京柴油货车。 资料图片/新京报记者 李木易 摄
3月28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陈添表示,北京环保部门今年拟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办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量化问责规定、自然资源产权制度、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等重大改革方案。此外,北京今年把柴油货车治理作为重中之重,严格执法并实行闭环管理;鼓励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加快车辆电动化。
生态环境保护
推动制定移动源排放污染防治条例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陈添表示,北京将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制定印发本市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分工,夯实各级、各部门责任。组建市区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拟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办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量化问责规定、自然资源产权制度、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等重大改革方案。
此外,环保部门将配合完成本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条例审议,推动制定移动源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配套政策。建立健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补偿统筹实施机制。
减量提质发展
城乡建设用地全年减量30平方公里以上
陈添表示,2019年,北京将明确分区差异化实施路径,推动城市减量提质发展。制定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实施方案,全年减量30平方公里以上。
记者了解到,根据新一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北京是全国第一个提出实施减量发展的城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将由2017年的2945平方公里到2020年减到2860平方公里左右,平均每年减量任务约30平方公里。
此外,今年北京将完成中心城区和通州区739条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任务,疏解退出300家以上一般制造业企业。
同时,北京将统筹生态涵养区的分类管控,严控开发强度,维护生态安全。高质量建设管理好城市副中心,加快潮白河森林生态景观带建设,全面实施城市绿心绿化工程;开展老城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推进京津风沙源二期工程,建设10万亩京冀生态水源保护林。
实施"留白增绿"造林绿化1270.6公顷,继续实施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新增造林绿化25万亩。
北京生态环境保护举措
蓝天保卫战
●把柴油货车治理作为重中之重,严格执法并实行闭环管理
●鼓励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加快车辆电动化
●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备案和环保标识管理
●建立"平台共享、部门负责、执法规范、环保督察、信息公开"的扬尘精细化、全过程监管体系
●持续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开展万家餐饮油烟污染整治
●巩固平原地区"无煤化"成果,围绕冬奥赛场、世园场馆周边村庄,继续开展煤改清洁能源工作
碧水保卫战
●以"河长制"为统领,加强水环境治理
●保证饮用水安全,建设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防护工程
●完成第二个污水治理和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计划,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4%
●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严防反弹
●加快重点流域治理,消除房山区大石河等重点断面劣Ⅴ类水体
●推进再生水、雨水等用于生态补水,加强北运河、永定河等重要河流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
净土保卫战
●继续推进土壤污染详查,强化源头管控,加强土壤污染防控
●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实行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完善土地使用环节监管机制
●划分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建立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
●大力促进源头减量和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覆盖率提高到60%,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到59%
看点
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3月28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以来暨2018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记者了解到,这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据介绍,根据备案审查条例和规程的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以政府令、京政发文件形式发布的规章、决定、命令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出的决议、决定,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自2013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共接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57件,其中市政府报送备案的规章和决定37件、其他规范性文件203件;各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决议17件。2018年,共接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0件,报备率100%。北京市政府和各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做到"有件必备"。经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审查,未发现备案规范性文件存在与上位法相抵触或其他不适当问题。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积极推进现行有效市政府规章电子报备工作,督促市政府法制办按时报送228件现行有效政府规章。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向社会公开工作。继2017年5月首次在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公布常委会2016年度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后,继续逐年公布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据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调研并将适时出台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在备案审查中,如果发现存在违法或者不适当情形的,市人大常委会将及时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研究意见或审查意见,对经审查确实存在需要纠正的问题的,坚决依法予以纠正。对于审查要求和审查建议,认真研究、处理并及时进行反馈。
据介绍,建设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既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统一要求,也是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现实需要,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
下一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推进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开发辅助审查功能,提高审查工作效率。此外,完成与全国人大系统的全面对接,推进工作及时跟上全国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和能力建设的整体步伐。(记者 李玉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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